互联网作为当今社会发展一种先进、快捷、有效的信息传递技术,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学习和工作方式,影响越来越突出,其建设与发展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影响日渐突出,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互联网协会以及各省互联网协会相继成立,将广大互联网单位组织在一起,以中介组织的方式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络的服务和管理,从而保障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提高网络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用户的正当权益,推动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山东省互联网协会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为省通信管理局。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省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组织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互联网对我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
机构设置山东省互联网协会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和工作部三级机构组成。
一、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原则上每三年召开一次,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一)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通过重要决议;
(五)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二、理事会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理事会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事项;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本会的中、近期工作计划;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本会的一般变更。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三、秘书长
协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三)协调本协会内部各部门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秘书处
秘书处作为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四至五人,在秘书长的领导下,作为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处理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工作部
工作部是协会根据职能、业务特点和工作内容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各工作部的特点分别挂靠相应的单位。
六、专家咨询委员会
由省内互联网领域专家组成非常设专门议事机构,研究互联网界重要事件和重大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山东省范围内从事互联网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有志于推动我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全省性、非赢利,促进我省互联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社会团体,是经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批准,山东省民政厅核准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法人组织。